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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小春委员建议 地名拼写应规范
    西单北大街能否译为N.XIDAN St?天坛北路能否译为N.Temple of Heaven Rd?近日,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山西省政协副主席、民进山西省委主委卫小春提出建议,使用《汉语拼音方案》拼写中国地名。

    卫小春认为,地名是在历史文化发展中形成的,地名的称谓和书写形式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国家和民族在这个地方生息活动的历史。为保证准确,应使用《汉语拼音方案》拼写中国地名,可以在国际交流中用罗马字母准确完整地表示我国地名,便于在其他语言中进行转写和称说。这一原则已于1977年在联合国第三届地名标准化会议上通过。

    卫小春在提案中说,近年来,出现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国际标准,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将街名、路名等采用中英文对照标志的现象,而且呈扩展趋势,如北京、上海、深圳、郑州等城市全部或部分将街、路名称牌中的通名改用英文译写,甚至对一些专名也用英文译写,其独有的民族历史文化特色流失严重。他提出,应当加强对地名标志设置工作的领导和检查监督,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国际标准设置街路名称牌,汉字下用汉语拼音标注专名和通名;道路交通指示牌中的地名亦采用汉字和汉语拼音专名、通名对照标示的方法,但考虑到道路交通标志与其所指示的地理实体脱离设置,为辅助示意,可加注英文或其相应缩写形式标注通名。北京奥组委在奥运会召开之前应要求奥运项目承办城市改正地名标志设置中的错误,并进行检查监督。
来源:www.ccdy.cn  作者:民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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