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利用、传播普及4个方面,提出22条具体举措,目标到2025年,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到2035年,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全面保护。
《意见》明确,全面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切实提升江苏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水平。要从扎实做好调查记录工作、加强代表性项目管理、实行项目分类保护、推进代表性传承人队伍建设、提升区域性整体保护水平等方面,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并通过建设传承体验设施、科技赋能、健全标准体系等方式,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活力。同时,还要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普及力度,使其适应媒体深度融合趋势,融入国民教育,拓宽境外传播渠道。
《意见》提出,要进一步拓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利用路径,让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等重大战略中,并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高水平融合、高质量发展,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发展乡村旅游等业态,推出一批具有鲜明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的主题旅游线路、研学旅游产品和演艺作品,并让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机融入景区、度假区,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景区,建好用好“非遗旅游体验基地”。(记者 付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