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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出台实施意见 让非遗与旅游“双向奔赴”
2023-09-07 16:39:00  来源:新江苏·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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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非遗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日前,江苏省文旅厅出台《关于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9个方面明确工作内容和方向。

《意见》要求,挖掘不同门类非遗蕴藏的价值与内涵,找准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的契合处、联结点,建立并向社会公布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推荐目录,推动非遗更好融入当代生活。

推动地方民俗文化与传统节日有机结合,创新表达方式,更好展示地方历史文化。《意见》指出,依托省级非遗研究基地,围绕具有地方特色的传统故事,加强民间文学的研究、提炼与再创作,为传统戏剧、曲艺、传统音乐和传统舞蹈提供创作素材。同时,拓展民间文学口头讲述和现代演绎方式,支持各地在景区、景点举办节庆赛事活动,依托民俗类特色非遗项目,让游客体验当地风土人情,提升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感。

支持表演艺术类非遗项目搭载旅游空间和实体媒介实现多样化融合与推广,鼓励各地建设、用好大中小型戏曲园,面向游客开展传统戏剧、传统音乐、传统舞蹈、曲艺类非遗项目展演、教学、培训等活动,传播非遗表演艺术,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加大对表演艺术类非遗传承人培训力度,采取戏剧学校和院团联合培养方式,大力开展名师带徒活动,提高非遗传承人业务水平。

以老字号、名小吃为重点,推广具有地方特色的饮食类非遗,通过举办“非遗美食节”等活动,让游客体验当地居民生活方式。支持省级非遗创意基地、非遗旅游体验基地以及无限定空间非遗进景区省级示范项目与旅游景区加强合作交流,积极开发非遗文创产品,丰富旅游商品内涵。举办江苏旅游文创商品大赛,遴选公布一批优质非遗旅游商品、纪念品。

支持将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纳入旅游体验。鼓励各地依托中医药、茶文化等非遗项目发展养生体验游、疗养康复游、科普教育游等项目,打造滨海、湿地、森林、乡村等“养心润肺”旅游产品。支持建设一批具有代表性的生态旅游目的地和国家级、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

鼓励在旅游景区、度假区、休闲街区、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红色旅游经典景区、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和有条件的传统村落、古街古镇,建立非遗工坊、展示馆(厅)、传承体验所(点)、传承人工作室。依托地方资源优势,打造一批以非遗产业、非遗旅游、非遗演艺为特色的集聚区。

支持将非遗项目与乡村旅游、红色旅游、体育旅游等结合,举办各类非遗宣传展销活动。鼓励旅游民宿与非遗资源有效对接,建设一批展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魅力的旅游民宿。支持旅行社等旅游企业围绕“一带一路”和大运河、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鼓励旅游演艺创作应用非遗素材,打造旅游文化IP,提升旅游目的地吸引力,激发旅游消费活力。

鼓励各地依托特色非遗项目,建设古琴馆、印刷博物馆等一批非遗专题馆。深入开展无限定空间非遗进景区活动,持续认定省级示范项目。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申报国家级非遗体验基地、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

利用传统节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中国旅游日、国际博物馆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举办活动,促进非遗与旅游空间、旅游元素有机结合。巩固拓展网络传播阵地,依托海外中国文化中心、江苏旅游境(涉)外推广中心,适时发布和推介一批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优秀案例。

此外,《意见》指出,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成立非遗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工作推进小组,制定落实工作计划,明确各方职责,加强对非遗、旅游融合发展的工作指导和组织协调。鼓励各地结合实际,积极创新实践,建立本地区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推荐目录。

新江苏·中国江苏网记者 黄泽文

标签:旅游;发展;旅游融合发展
责编:王宛璐 易保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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