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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外文物岂能“放养”
2023-09-06 11:28: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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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西省右玉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杨千河乡境内的三十二长城被人挖开一个缺口。经查,犯罪嫌疑人在附近施工时,为了节省路程,用挖掘机将古长城原有豁口开挖成一个大缺口,好让挖掘机通过,对明长城的完整性和文物安全造成了不可逆的破坏。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三十二长城是明代修筑的一段长城,由于第三十二个烽火台恰好位于右玉境内而得名。三十二长城完全是夯土建筑,经历了几百年的风吹雨打之后,只留下一段相对完整的边墙和烽火台,静静地屹立于山野之间,无声地诉说着岁月的故事。现在它不仅属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还是很多驴友钟爱的网红打卡地。

一段明代的长城在山野间矗立了几百年,却仅仅因为抄近路,就被挖了个大缺口,让人非常痛心。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他们或许并不知道挖开的土墙属于文物;或许明知道是文物,但心存侥幸,以为没人发现;又或许,他们以为即使被发现,也不会受到严厉的处罚。但毫无疑问,郑某和王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长城保护条例》,他们必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

反思这起事件,让人对野外文物保护工作心生忧虑。一个省级文保单位,从现场看没有任何防护措施,也没有任何警示标志,甚至连当地群众都不甚了解。可以想象,如此松懈的保护,文物被破坏其实也是早晚的事情。

我国是一个文物大国,有很多文物处于野外,但不管在哪里,是文物就必须保护,要建立必要的防护措施,进行必要的看护和巡视,对周边居民进行必要的宣传。野外文物不能成为管理盲区,越是野外文物,越要做足保护文章。如此,才能防患于未然,让文物被毁的悲剧不再发生,也才能从根本上杜绝文物犯罪。(胡 波)

标签:文物;犯罪嫌疑人;长城
责编:王宛璐 易保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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